吳老前人吳老前人講道集自啟智慧

自啟智慧 4-4

1994年7月31日于美國洛杉磯美興聖堂

在這世界上,我們每天在做什麼?所做的事情,是為誰而滿足?我們有眼睛、耳朵、鼻子、嘴、身體(圖五)。上天給你眼睛做什麼用的?要是不給你眼睛,你有什麼缺陷?很簡單,沒給眼睛,什麼也看不見,走路很危險,所以給你長兩個眼睛,幫你照明,叫你辨別方向、知道大小、知道危險不危險、知道是紅的、綠的,給你眼睛,是有一個正用。要是不給你眼睛的話,你是個瞎子。給你裝上兩個燈,得辨別前途,要看得清清楚楚,然後做「人」的事情。

結果你卻本末倒置!給你眼睛之後,慢慢慢慢地,我滿足眼睛的所需。這花有紅的、有白的,對小孩子來講,原本沒有白的、紅的印象。你給他白的、給他紅的,漸漸地,他就知道紅的比白的漂亮,給白的他不要,紅的他喜歡。他腦裡面,留有一個「紅的好,白的不好」的印象,再從腦裡面反射出來–我要紅的!媽媽不給紅的,他就鬧、就哭,把紅的給他,他就高興了,開始有了「物欲」。

圖五

眼睛叫你辨別顏色,而不是要你「意」有所執著。叫你分辨清楚是與非、利與害,而不是叫你歡喜什麼、不歡喜什麼,這不是上天給你眼睛的目的。但在腦海裡「意」有印象,紅的比白的好看,我就要紅的,追求紅的,就開始追求花花綠綠。

長大以後的眼睛,我們所喜歡、願意看的事情,有幾件是好事?差不多都是罪惡的行為!所喜歡看的事情,沒有好事;但是你不喜歡看的事情,可能還有很多好事!有人在馬路邊需要你救濟,你睬都不睬他,非洲那些難民,我們都在電視上看到,那麼淒慘,你卻視而不見,心裡一點都沒動心。看見之後,要可憐他、同情他、幫助他,而不是感覺又髒又討厭。

有的人,沒事逛百貨公司當消遣,實際是罪惡!我不怕得罪大家,到百貨公司逛什麼?你一年穿幾套衣服?衣服穿爛了沒有?現在衣服都是化學成份,很難穿爛!以前的襪子,穿不了幾天,都爛了,現在的襪子,穿到都開線了,還不爛。不爛的話,你洗乾淨再穿好了,不行,樣式不流行!到百貨公司「鼓勵消費」,實際是「教你浪費」!是不是有好多人連一件褲子、一件襖都買不起?你在浪費物質!

菲律賓總統馬可仕,他的夫人有三千雙鞋,報紙登出來變成笑話!她有三千雙鞋,需不需要這麼多?有沒有都穿過?是不是有好多人連一雙鞋都沒有?她就是到百貨公司去看,這個樣子好、那個樣子好,到哪一國去都是這樣,喜歡就買回來,這個叫「滿足你所欲」。

這個「欲」,是在腦意識之中,在腦裡充滿「欲」,(意)在支配你:再去買,再去買一雙!到法國去買,到美國去買,到英國去買!這個樣子好、那個樣子好……。眼睛支配腦意識,腦意識再支配眼睛,把眼睛的正用失去了!人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,通通是這樣子(圖五)。

給你一張嘴做什麼?一方面表達我想講的話,一方面要飲食、吃東西。為什麼要吃東西?身體是物質,物質在消耗,要把所消耗的補充上來,要給它加油,增加物質營養。身上的養分不夠,從嘴巴吃進去補充,你就健康了,吃東西的目的在補充營養。

上天特別慈悲,把營養寶貴的東西降到最低層,而不是在最高層。有錢人吃很貴的補品如:燕窩、魚翅、熊掌、鹿茸……。搞錯了!這沒有營養!營養在哪裡?在當地生產最普通的東西,營養最多。

你生在洛杉磯,當地出產什麼,就吃什麼,裡面營養通通夠了。你生在臺灣,當地有什麼,就吃當地的東西,是上天給你預備的。你如生在臺灣,臺灣的東西你不吃,小心身上恐怕要得一種毛病,什麼毛病呢?

舉例來講:南洋有榴槤,南洋的水土出榴槤,南洋的人需要榴槤,為什麼需要榴槤?我們不知道,上天的秘密,所以南洋的人吃榴槤,吃多少都沒問題。我到新加坡去,有位點傳師每天晚上用麻布袋裝來一大袋榴槤,十幾二十顆,大家開來吃,沒問題呀!我在香港就不能這麼吃,吃多一點,上火!在南洋可以多吃,在香港不能吃多,什麼原因呢?水土不同!所以,香港沒有榴槤,沒有榴槤而你非得吃榴槤的話,你上火,要受病。

你若是在雲南、四川、湖南和印尼,辣椒給你預備著,要你吃辣椒。這個水土你要吃辣椒,你的營養需要這些東西,辣椒就給你預備好了。如果我沒在雲南、四川、湖南、印尼,我在香港、在臺灣,要是辣椒吃多的話,大便乾燥,又上火了,又受不了,趕緊看醫生,所以,你不能吃太多辣椒。

上天給人預備的東西,通通是當地最普通的東西,營養足夠了。但是,人怎麼樣呢?當地東西因為便宜,認為沒有好東西,人的錯覺,你辜負上天的美意了!

換言之,你不接受上天慈悲的話,你有辦法、有錢,你買吧!東方、西方的食物,我希望吃什麼,就買什麼。你不聽上天的,逆天而行,將來就弄了一身病。你和上天走同一條的路,上天慈悲你;和上天走兩條路,走不同方向,上天不管你。

我們吃東西,不管什麼樣的「口味」,都是在舌頭三寸。「口味」,是不是還得講「味道」?味之中有道,「味道」好不好?「口味」合不合?合「口味」,未必合「味道」!

吃東西是為了吸取營養,結果把營養的題目搞錯,變成「口味」,在「口味」之中,越稀奇古怪的,越想嚐試。像廣東人一樣,在廣州,只要活的,什麼都吃。三千塊錢人民幣可以吃一隻孔雀,一萬塊錢人民幣可以吃貓熊,稀有動物是國寶,現在居然可以吃,有錢就可以。大家想一想:「口味」是不是就這麼三寸?從嘴巴進去,到喉嚨之前,有「口味」,到喉嚨之後,還有沒有「口味」?沒有了!為了三寸,有好多東西不應當吃的,而我們把它吃掉了。

給你嘴要做什麼用的?有正用!結果你沒用在正用方面,你把它用錯了。我講話,是不是有的話應當講,有的話你不應當講?挑撥離間,東家長、西家短,不停地講是非,講的沒有好話。上天不是叫你罵人,不是叫你挑撥離間,不是叫你惡口,不是叫你兩舌,這個嘴叫你有正用,結果都用錯了。

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這五根,反映給「意」,這意根有「所欲」,再反射出來,叫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根去追求。反問你一句話:現在你這個人身,是誰作主?是「意」!而「意」是什麼?就是腦作用!指揮眼去多看、耳多聽、鼻多聞、嘴多吃,追求享受快樂,誰在主使你?是「意」!而「意」是什麼?就是腦。所以,現在人有一句話叫「動腦筋」,做生意要動腦筋,做官要動腦筋,什麼都要動腦筋!人動腦筋,把人都動壞了,都動到地獄去了!

動腦筋不是靈性,不是天良,不是你的本性而是你的腦。腦是什麼?腦是一部機器,是一個器官,從眼睛看到的,進入腦裡面記錄,腦再反射出來,滿足身體。

現在,這個腦變成你的主人翁,你的靈性開始迷昧,是這個腦在支配你人生,而不是靈性,這個腦叫「人心」。「人心惟危」,非常危險,叫你小心腦作用,腦作用沒有好事,它所作用的都是為「身體」。動腦筋都是為「我」好,這個「我」是指「身體我」,而不是「靈性我」。

一個家庭要是動腦筋的話,自私自利,六親不認。父子兩個動腦筋的話,父親為父親,兒子為兒子,越動腦筋裂痕越擴大,動得父子倫常關係崩潰;若是不動腦筋的話,父子的關係很密切。沒事動腦筋,你靈性不見了,腦代替你的靈性而支配你的人生行為,這叫「人心」出來了,「道心惟微」道心不見了,現在主宰你的就是這個「意」。

這個「意」主宰你,結果是兩個方向(圖六),右邊偏於氣(圖六A),左邊偏於象(圖六B)。偏於氣者,有偏僻個性癖氣。這個氣原來是上天給你的,不過不及,正好是人所需求的氣。結果上天給你的氣,加上身體「我」的成分,變成偏僻個性、邪惡的癖氣,正氣不見了。

圖六

「意」主宰你的氣,動不動拍桌子,動不動發脾氣,動不動驕傲,動不動很小氣度,要不就是暴躁,要不就是貪、嗔、癡、慢、疑等等邪惡的氣,通通集中在身上擴大。原本上天給你很好的氣質,被邪惡的、偏僻的個性擴大了,這個氣在你人身上,使你變成另外一個人,讓偏僻個性支配人生。世界上很多大人物,有的人好殺、好侵略。做生意的人動腦筋,表面一套、背後一套。笑裡藏刀,想殺了你,表面還叫你看不出,這都是一種氣質。這個氣質不是上天給你的正氣,是你的氣和身體「我」勾結,變成「偏僻的個性」。

另外一個是這個(圖六B),你的身體(圖二A1)和「我」勾結變成「邪惡習性」。在求道的時候,大家都聽說過,修道要改毛病、去癖氣,這個就是毛病,後加的毛病。

右邊的是癖氣(圖六A),你的癖氣要改掉;左邊的是毛病(圖六B),你的毛病要去掉。為什麼要去毛病呢?這個身體長了好多毛病,吃、喝、嫖、賭,算不算毛病?殺、盜、淫、妄、酒,算不算毛病?社會上一切的罪惡,是不是因這個身體而起?算不算毛病?身體本來沒有這些東西,它染上了這些東西,就是我們這個「物質之身」和「意念」勾結,變成邪惡的「習性毛病」。

這樣還不算,還有一層變化。以我們來講,要是只有脾氣不好,物欲輕的話,還可救,還不算過分;只有物欲、所欲重的話,脾氣好,也還有救。結果,個性不好,習性也不好,合在一塊,現在我們都是這樣(圖六E)。

我們有邪惡的習性,無所不嗜,癖氣亂七八糟,特別任性,我想怎麼地就怎麼地!你這個人有偏僻的個性、邪惡的習性,兩者集中在身上,靈性根本好早就沒有了!現在這個「意」主宰你。我們這個本來面目「靈」本來是很好,本來是這樣的(圖二C),很好很好的,結果現在搞成這樣子(圖六E),一塌糊塗,這就是我們的「眾生相」。

我們的靈性,本來是從理天來的,也應該乾乾淨淨的循原路回去,身體回去地,氣回去天,我們的靈性為什麼回不去?當然有原因,因為「意」的作用代替了靈性。「意」的作用支配你的人生,不是右偏於氣,就是左偏於象,最後兩者所偏,混合在一體,就是我們的眾生相,大家都變成這樣子了。

如果不求道的話,我們長期沉淪下去,這個方向就是往下,永遠沒有希望回去了,沉淪苦海,永遠不得超生。好了!講到這個地方,是不是沒有救了?不是!還有一線希望,就是我們得了道!

得了「道」,大家千萬別把「道」看輕,這麼「一點」就成了嗎?這「一點」你已經走了一半的路!

從前的時候,這一半路不是這麼簡單,要「千里訪明師」,先修後得,犧牲一切!如來佛是皇太子,為了受燃燈古佛一指點,前面訪了七位明師,結果不滿意。最後修苦行,差一點沒餓死,遇到牧羊女給他一杯羊奶,才又起死回生。他又繼續訪道,訪到燃燈古佛,這才成道啊!所以,如來佛由十九到三十五歲期間,這麼多年,走了很多艱苦的歷程,才得受一指點。

我們現在「得來全不費功夫」,明師一指點之後,已經走一半路了,後邊還有一半路。既然我們得了道,是不是應當修?應當怎麼修?你是怎麼迷昧的?由這個原路往回找,有一條修真覺路,下回再講。